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

見過的人才知曉,絢爛笑容的明亮


上個週末,妳去參加了前同事的婚禮,跟旁邊的朋友合照了一張,仔細一看,發現眼神不知怎的如此空洞,可能是妳多想了,只是沒睡飽罷了,妳不想深究。

下午,妳拿著水杯走進茶水間,遇見了現在的老闆,以前,他是妳的廠商,妳還記得第一次見著他走進辦公室裡的友善模樣,後來你們成了朋友,甚而給了妳個機會一起工作,緣份很奇妙,妳走了,又變回了客戶的身份,轉了一圈之後,又回來這裡做同事。

他叫住妳,問道怎麼氣色看起來不太好。他留住了妳的腳步,關心妳過得好不好。
他說,現在看妳,跟那時候認識的妳,變了。他記得那時熱情帶有衝勁的那個妳,卻在現在的妳身上遍尋不著。光芒,消失了。

注視著他的雙眼,妳哽住了。

他試著鼓勵妳,想幫助妳,希望妳能夠把鬥志重新燃燒起來,即使可能已經荒蕪一片,他還是告訴妳,一點都不需要懷疑,因為這是妳的本能,只消一些時間就能夠重新熟悉起來的。
他讓妳隱約再見到那一個有著滿滿傻勁使力的妳,很意氣風發,雖然苦也吃得多,但妳有自己。

打散了之後,他不是第一個告訴妳光芒消失了的人,第一個這樣告訴妳的人,妳其實沒有很認真。因為以往那耀眼的光芒,似乎太刺眼了,沒能為妳帶來什麼好處,反而不斷地在挑戰著妳為什麼和別人不一樣,最後妳累了,把堅持留給自己就好,不需要被別人知道,妳把這些東西收了收,往內上了鎖。

其實,妳以為這樣就好了,妳還是笑得很大聲、還是看起來開朗瘋癲,那些不確定跟徬徨妳都有些慶幸沒有被別人發現,每次出門都將自己好好打扮一番,妳藏的不是妳的光鮮,因為那些都已經上了鎖,妳藏的,是妳的荒蕪,是妳的碎裂。

所以,當別人看見妳努力掩藏的暗淡,妳就慌了。

原來,有人牢牢地記得那個發光的妳,他們,想念那樣的妳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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